報告濫用

開闢道路

協助提交「補充營養援助計畫」(SNAP)申請。申請資格:須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(若年滿 18 歲,則須持有永久居民身分超過 5 年)。 未滿 18 歲的兒童,即使未滿 5 年居留期,仍符合資格。符合資格的非公民(例如經核准的難民、庇護申請人或 U 簽證持有人)可享有某些例外規定。注意:這些例外情況必須是已獲法官核准的個案。收入資格:家庭每月總收入(稅前)必須等於或低於聯邦貧窮線標準的 130%。

詳細資訊

服務名稱
Make the Road NY 營養補助計畫(SNAP)登記(自動化)
合格
請參閱說明。
成本
免費
語言
en|es

地點

地址
紐約州史泰登島里奇蒙大道 161 號,郵遞區號 10302-1310